(資料圖)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只有通過勞動獲得的財富才是真正屬于我們的財富,也更有價值和意義。然而總有些人會心生貪念,盯著別人的錢財,屢屢“伸手”。
近日,濮陽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盜竊案件,被告人毛某某于2022年5月的某天,自其家中步行至郝某某家門口,將郝某某妻子停放在大門口的電動三輪車盜走,隨后賣給一收購廢品的男子,得款400元。
案發后,被告人毛某某被抓獲歸案,經價格認定,該電動三輪車價值2300元。
經查,被告人毛某某因犯盜竊罪,于2019年11月28日被濮陽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八千元;因犯盜竊罪,于2020年10月29日被濮陽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因犯盜竊罪,于2021年7月14日被濮陽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三千元,2021年11月26日刑滿釋放。
此次系毛某某連續第四次犯盜竊罪,濮陽縣人民法院認定其系累犯,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三千元。
法官提醒: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違法犯罪念頭不可有,更不可以身試法,一再碰觸法律的底線,否則等待你的則是更嚴厲的處罰。
責任編輯:張瑤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1
頭條 22-11-10
頭條 22-11-10
頭條 22-11-10
頭條 22-11-10
頭條 22-11-10
頭條 22-11-10
頭條 22-11-10
頭條 22-11-10
頭條 22-11-10
頭條 22-11-10
頭條 22-11-10
頭條 22-11-10
頭條 2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