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投訴位于鄭州地鐵城郊線沙窩李站地鐵口出口的地方,有一個收費的電動車停車場,雖然每次收一元錢不貴,但是在公共區域設置收費停車場的行為是否合法呢?
8月29日,鄰妹妹趕到了沙窩李站地鐵口外,確實在橋下看到一處電動車停車場,停車場用圍擋圍住,里邊停了上百輛電動車。停車場出口處有一個崗亭,標注著電動車停放管理值班室,一位值班的工作人員說,在這里停車一天收費一元,辦月卡就是22元。
當鄰妹妹掃描崗亭上的收費二維碼時,顯示收費賬戶名稱為“鄭州民之安實業”,但是頁面上卻顯示“付款給個人”。
鄰妹妹通過查詢得知,“鄭州民之安實業有限公司”的注冊地址就在新鄭市龍湖鎮荊垌社區居民委員會,新鄭市龍湖鎮荊垌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持股比例達到81%,但是該公司已于2019年注銷。
這里為何會設置一個收費的電動車停車場呢?
針對該處電動車收費停車場的問題,鄭州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曾于2022年的7月份和4月份在領導留言板上回復網友稱,因以前該處車輛、電瓶丟失等治安案件頻發,荊垌社區以村集體經濟的方式對地鐵站口電動車自行車收費管理,收費標準按國家統一標準收費并開具發票,對自愿繳費車輛進行看管。該停車場已辦理營業執照,屬合法經營。新鄭市也曾回復稱:“其中停車場收費用于停車場管理人員的工資發放。”
但是據市民反映,該處停車場并未給停車的車主開具發票,此外為何收費賬戶會是“付款給個人”呢?
隨后,鄰妹妹聯系到了新鄭市龍湖鎮政府的工作人員,對方表示,該停車場是有合法手續的,當鄰妹妹問到是哪個單位審批的手續時,該工作人員表示“是新鄭市審批的,具體哪個單位不了解”,并表示該停車場是龍湖鎮荊垌社區的集體產權。然后,鄰妹妹又問起既然是有合法手續,為什么收費賬戶是個人賬戶?新鄭市龍湖鎮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員表示,“那是他們村里(龍湖鎮荊垌社區)的事兒。”
鄰妹妹將該電動車停車場的情況反映給新鄭市城市管理局(新鄭市城市綜合執法局),對方回應稱,該停車場沒有在該局備案,他們不了解相關情況。新鄭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的工作人員表示,已經將該情況告知新鄭教育園區(龍湖鎮)綜合執法大隊,他們去現場調查后會盡快回復。(大河報·豫視頻記者 梁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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