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鄭州市發展改革委發布公告稱,就《鄭州市關于加快推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見稿)》,公開征集意見時間為2022年8月29日至9月6日。
征求意見稿明確,該政策支持方向包括強化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強化融合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強化創新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支持新基建產業生態建設,強化新基建產業項目招引,支持新基建項目應用示范宣傳推廣,加大政府引導性基金投入力度,建立新基建資金的分擔機制,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加大政府采購力度,支持高層次人才引進等11個方向。
具體看:
強化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支持
?加快推進5G網絡、千兆寬帶、移動物聯網、衛星通信設施、數據中心、數據價值化、人工智能公共服務平臺、區塊鏈公共服務平臺、網絡安全公共服務平臺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建立本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重點項目庫,并進行動態調整。
?針對納入重點項目庫并在本級發改部門完成備案的項目,每年擇優遴選不超過10個試點示范項目予以重點支持。
?對綠色數據中心建設類項目按其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建)的10%給予支持,單個項目支持不超過1000萬元。
?對園區級5G網絡和千兆寬帶建設、園區級移動物聯網建設、衛星通信設施建設、數據交易中心、工業互聯網平臺類項目按其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建)的20%給予支持,單個項目不超過500萬元。
?對企業級的工廠5G化改造、移動物聯網改造、數據價值化試點、新技術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類項目按其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建)的30%給予支持,單個項目不超過300萬元。
強化融合基礎設施建設支持
?加快工業互聯網、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能源、智慧城市、智慧黃河、智慧生活、數字鄉村等新型融合基礎設施建設,建立本市融合基礎設施建設重點項目庫,并進行動態調整。
?針對納入重點項目庫并在本級發改部門完成備案的項目,每年擇優遴選不超過20個試點示范項目,按其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建)的10%給予重點支持,單個項目最高300萬元。
強化創新基礎設施建設支持
?鼓勵企業圍繞5G、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網絡安全、量子信息、北斗、工業軟件、集成電路、新能源汽車、高端裝備、生物醫藥等領域,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產業化應用,支持國內外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在鄭州建設研發中心、創新中心和技術轉移轉化基地,建立本市創新基礎設施建設重點項目庫,并進行動態調整。
?針對納入重點項目庫并在本級發改部門完成備案的項目,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設技術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工程)實驗室、制造業創新中心等高水平技術研發平臺,對新獲批的國家、省研發平臺分別給予最高300萬元和100萬元的資金支持。
支持新基建產業生態建設
?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改革,主動開放市場,圍繞平臺經濟、數據中心產業、電子信息制造、軟件與信息技術服務業、前沿新興產業,引進、培育一批新基建關聯項目和企業。
?研究制定共建共享機制,支持本地企業、創新機構參與制定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促進新型基礎設施的互通、融合,以標準促進產業推廣。
?圍繞5G、大數據、人工智能、互聯網、工業軟件、集成電路等重點細分領域,每個細分領域每年遴選不超過10個優秀企業,給以支持和獎勵。
?對首次獲得風險投資機構投資的種子期、初創期的5G、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物聯網企業,按實際獲得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50萬元。
強化新基建產業項目招引
?對在鄭落地的實際固定資產投資超過3億元、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新增“新基建”產業項目(不含產業園區類),從正式投產年度起對項目單位給予當年投資額10%的獎勵,同一項目最多享受3年,每年最高獎勵1000萬元。
支持新基建項目應用示范宣傳推廣
?支持行業、企業利用5G、人工智能、大數據、北斗等技術在制造業、物流、醫療、教育、環保、政務、安防、交通、農業、金融等領域開發一批典型示范應用,鼓勵形成穩定的產品和服務。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新基建重大工程和示范應用項目,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定期征集新基建優秀案例,每年遴選30個可復制性強、社會帶動效應明顯的示范應用標桿,經過評估后以產品應用示范案例的形式,定期發布并向社會推廣,對于納入優秀案例的新基建項目且符合本項目支持條件的,優先予以支持。
加大政府引導性基金投入力度
?研究設立新型基礎設施產業投資基金,建立基金退出機制,采用股權投資等方式參與新型基礎設施建設。
?積極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推薦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爭取全國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支持。
?支持符合條件的行業、區域積極爭取基礎設施信托投資基金(RIITS)試點,并按相關規定給予補貼。
建立新基建資金的分擔機制
?結合目前市與區財政體制,省直管縣財政體制,6個省直管縣(市)、上街區、航空港區的新基建獎補資金由屬地政府承擔,市內五區和三個開發區(鄭東新區、高新區、經開區)新基建獎補資金由市、區兩級政府各承擔一半。
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創新金融工具、拓寬融資渠道,支持政策性銀行、開發性金融機構以及商業銀行共同發起設立鄭州市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優惠利率信貸資金,共享入庫項目信息,支持社會建設主體投資新型基礎設施。
加大政府采購力度
?在市場競爭較為充分、有成熟解決方案的新基建領域,積極探索和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引導政府部門從“買資產”向“買服務”轉變,加大政府采購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企業的技術、產品和服務的力度。
支持高層次人才引進
?支持引進兩院院士、海外高層次人才等戰略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加快鄭州青年數字人才培養,落實人才服務保障相關政策,在人才落戶、住房保障、子女教育、醫療保障、配偶就業等方面提供支持。
?鼓勵企業與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建立科技人才雙向流動機制,面向政府工作人員、企業家、企業業務骨干定期開展新基建人才培訓。
該政策適用主體為工商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及統計關系在鄭州市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轄的園區,有健全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基礎運營商除外)、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或機構。
頭條 22-08-30
頭條 22-08-30
頭條 22-08-30
頭條 22-08-30
頭條 22-08-30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9
頭條 22-08-28
頭條 22-08-28
頭條 22-08-28
頭條 22-08-28
頭條 22-08-27
頭條 22-08-27
頭條 22-08-27
頭條 22-08-27
頭條 22-08-27
頭條 22-08-27
頭條 22-08-27
頭條 22-08-27
頭條 22-08-27
頭條 22-08-27
頭條 22-08-27
頭條 22-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