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滯留及特殊人員有序離市的通告
(第14號)
為有序做好滯留及特殊人員離市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適用人員
滯留在高中風險地區、臨時封控區、管控區(暫未劃定風險區域)之外的人員,主要包括:出差、就醫、探親、旅游、比賽、出國留學等滯留人員,以及重癥外出就醫、入學學生等人員。
二、辦理程序
符合條件的離市人員須持連續五日核酸陰性證明和健康碼“綠碼”,向所在社區(村)或單位提交離市申請,社區(村)進行初審,所在鄉(鎮、街道)復核,由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發放離市證明(一式兩份:一份攜帶、一份備查)。
具體流程如下:
1. 離市人員向社區(村)提交資料(離市申請、身份證復印件、目的地社區報備信息或入學通知書、學生證、面試憑證、診斷證明、入職證明等);
2. 離市人員通過微信、短信或郵箱向社區(村)、鄉(鎮、街道)逐級報告,由鄉(鎮、街道)審核;
3. 報告經鄉(鎮、街道)審核后,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開具離市證明,在做好個人防護前提下,由滯留人員所在鄉(鎮、街道)“點對點”引導至高鐵站、火車站或三門峽高速出口。
三、具體要求
1. 要明確專人負責,確保電話暢通,及時受理離市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
2. 要按照標準和程序從嚴把握,嚴防疫情外溢,對弄虛作假造成疫情外溢的依法追究責任。所有離市人員返回后要遵守當地疫情防控政策。
3. 符合條件的本市人員需返回縣(市、區)的,由縣(市、區)派專車在入市高速口進行定點轉運,返回后落實相應管控措施。
三門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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