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四唯”傾向,突出評價業績水平和實績貢獻,在鄭州,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職稱評聘可走“綠色通道”。8月17日,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從鄭州市人社局獲悉,該市印發《鄭州市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職稱評聘“綠色通道”實施細則》,對此工作進行部署。
具體來說,“綠色通道”包括五項具體政策措施:
建立常態化評價機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組建引進高層次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委員會,不受一年開展1次職稱評審的限制,根據申報情況,不定期開展職稱評審工作。
實行特殊人才特殊申報政策。業績顯著、貢獻重大的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可不受學歷、資歷、年限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破格申報評審高級職稱。參加鄭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委員會評審的人才,不受事業單位年度職稱評審計劃的限制申報,評審通過后在事業單位空崗內優先聘用,無空崗符合特設崗位要求的,按照特設崗位有關規定執行。
實行代表性成果評價。破除唯論文、唯學歷、唯獎項、唯“帽子”等傾向,對申報人員學歷、資歷、職稱層級等方面不作硬性規定,突出品德、能力業績導向,突出代表性成果評價,克服“湊條件”“對條件”傾向,不求業績“大而全”,突出業績成果的高精尖和創新能力,突出作出重大貢獻和社會、業內的廣泛認可。
激勵博士后科研創新。博士后在站期間,不受在站事業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初定中級職稱和申報評審副高級職稱;業績特別突出的或具有副高級職稱的,可破格申報評審正高級職稱。出站博士后到我市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業績特別突出的,可直接申報評審(考核認定)高級職稱。
優化職稱確認程序。對市外流動到鄭州市工作的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按照管理權限,在相關部門核實后7個工作日,及時、快捷辦理職稱確認手續。對博士研究生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初定中級職稱和引進的國內外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的人才,設置特設崗位,不占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及時聘用。(記者 張靜 通訊員 付鵬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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