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通知,在全市推行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到2023年年底前,率先從規模以上大中型企業、獲得各級政府質量獎企業、質量標桿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入手,探索開展首席質量官制度推行工作。其中,力爭實現鄭州市域各級政府質量獎(提名獎)企業和質量標桿企業首席質量官聘任率達100%;其他企業首席質量官聘任率達30%以上,有效發揮行業引領帶動作用。
到2025年年底前,力爭全市規模以上企業全面推廣首席質量官制度,重點行業中小微企業首席質量官聘任率達80%以上。
記者了解到,首席質量官(Chief Quality Officer,簡稱CQO)是企業對質量安全和質量發展工作全面負責的高層管理人員,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總經理或總裁)授權,并頒發聘任授權證書,直接向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報告工作。承擔企業宏觀質量規劃、質量改進過程管理、質量文化體系建立等職能,企業的質量管理、質量經營、質量檢驗、質量安全、品牌建設等相關業務工作部門,一般隸屬于首席質量官直接領導。通過推行“卓越績效管理模式”“精益生產”“零缺陷”“六西格瑪”等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讓企業“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對”,降低原料消耗,塑造企業品牌形象。
任職條件。首席質量官應熟悉國家有關質量法律法規和政策,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相當學歷,從事質量管理工作3年以上,具備較好的溝通、協調、組織管理能力,具有一定的質量管理知識和實踐經驗,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素養。中小微企業可結合實際,適當放寬相應的條件。
工作職責。首席質量官應負責企業質量品牌戰略、規劃和計劃的制定和實施;負責企業產品(服務)質量的檢控及質量安全保障;負責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實施及持續改進;建立并組織實施企業質量獎勵制度,推行先進質量管理方法,總結提煉本企業獨特的質量管理模式;組織開展企業質量創新、質量改進、質量攻關、質量比對等質量活動;負責企業質量人才的培訓教育,組織顧客滿意度的測量分析;負責企業質量文化創建與推進;建立企業缺陷產品召回制度,配合政府部門做好日常監管工作;負責總結提煉企業在質量管理、品牌建設等方面成功的經驗和案例等。
工作權利。首席質量官應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戰略決策;向企業決策層提出加強質量工作的措施建議;培育企業質量管理人才,建立質量人才梯隊機制;組織監督檢查本企業各崗位質量工作責任制的貫徹落實;部署對原料進廠、生產過程、質量控制、出廠檢驗的檢查把關和售后跟蹤服務;主持本企業內質量考核,行使質量安全“一票否決”權;對接政府質量部門質量工作溝通協調,參加政府部門學習交流活動。
工作規范。首席質量官應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專業素養,及時發現并報告企業在質量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或者隱患;履行職責應當保持充分的獨立性,作出獨立、審慎、及時的判斷,主動回避與本人有利益沖突的事項;應當保守企業的商業秘密和合作伙伴資料秘密,不得泄露在履職過程中掌握的企業秘密或者合作伙伴信息;損害企業或者合作伙伴的合法權益;積極參加各種義務性質量服務活動和公益活動。
《通知》還提出強化激勵考核。
一是要完善內部獎懲機制。企業應加大首席質量官聘任和使用力度,明確首席質量官的職責、職權及待遇,引入首席質量官競爭聘任機制和激勵機制,搭建企業內部暢通的職業發展通道,充分保障首席質量官享有參加繼續教育和享有推薦相關部門表彰(表揚)獎勵等優先待遇,保持首席質量官隊伍活力。要加強對首席質量官的績效考核,對在質量管理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或者重大風險隱患知情不報、拖延不報或者作虛假報告等情況的,建立警示和退出機制。
二是要健全外部保障機制。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并完善對企業首席質量官的激勵保障政策,深度挖掘質量人才潛力,不斷增強首席質量官使命感和責任感,有效推動企業提質增效實現轉型升級。各級財政部門做好首席質量官教育、推廣等經費保障工作。市場監管部門每年制定實施教育、培訓、推廣、宣傳活動計劃,確保首席質量官制度推廣實施、取得實效。
三要加強考核結果運用。將推動首席質量官制度推進情況納入政府質量績效考核工作范圍。要加強激勵引導,將建立首席質量官制度作為企業申報各級政府質量獎等政府評優或評定項目的優先條件。要支持符合條件的首席質量官申請鄭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享受相應人才優惠政策。要推薦鼓勵首席質量官積極申報各類評獎評優評先,并適時推行企業首席質量官星級評定、優秀企業首席質量官評選、納入質量專家庫,參與政府質量發展工作研討等交流活動,為打造鄭州市企業質量人才高地做出積極貢獻,在社會上形成大力營造推行首席質量官制度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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