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關于開展區域新冠病毒核酸篩查的通告
(2022年119號)
由于近期周邊多個省份發生了零散和局部暴發的疫情,我市接續發生2起輸入性病例,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疫情隱匿傳播,經研究,決定于7月12日—13日開展區域核酸篩查,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樣安排
(一)部分區域滾動篩查。7月12日15:00—20:00,完成金水區、惠濟區、經開區所有居民采樣工作;7月13日15:00—20:00,完成管城區、二七區、中原區所有居民采樣工作。
(二)重點區域滾動篩查。7月12日、13日15:00—20:00,高新區、鄭東新區所有居民完成兩輪采樣工作。
(三)市域內其他縣市(區)核酸檢測:域內居民按照屬地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安排,參加當地常態化核酸檢測或全員核酸篩查工作。
(四)滾動核酸篩查期間,非當日全員篩查區域的常態化核酸檢測正常開展,以滿足群眾出行需求。
二、采樣對象
(一)參與滾動核酸篩查區域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暫住人口、臨時流動人口、外籍人口等),7月12日—13日間至少采檢1次;高新區、鄭東新區所有居民必須參加2次。
(二)參與滾動核酸篩查區域27類重點人群中每日1檢、隔日1檢人員按原定頻次進行。
(三)接種新冠病毒疫苗超過48小時方可參加檢測。參與核酸篩查區域居民因短暫外出等原因無法在核酸篩查期間參與我市核酸檢測的,可在通告發布后,自行在當地進行核酸檢測,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向居住地所在社區(村)報告。
三、采樣地點
采樣點分為固定采樣點和流動采樣點,請居民按照社區(村)、小組工作人員的組織安排,原則上到就近采樣點進行采樣檢測。
四、特別告知
(一)對不參加本輪核酸篩查的居民,將進行督促提醒。造成疫情傳播的,同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規定,本人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請居民積極配合采樣工作人員做好樣本采集工作,對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檢測工作、擾亂秩序、瞞報、謊報、偽造信息的人員,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追究法律責任。
(三)請居民根據社區(村)組織安排,分時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樣點進行采樣,確保不漏一戶一人。有智能手機人員現場出示“鄭好辦”APP中的核酸檢測登記二維碼(或鄭好碼),無智能手機人員請攜帶提前打印的紙質核酸檢測登記二維碼(或鄭好碼)。
(四)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人員超過48小時方可參加檢測。
(五)請居民在參加采樣期間做好個人防護,全程規范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主動接受體溫檢測,并保持2米以上間隔,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談,按照現場工作人員指引有序完成采樣工作,自覺維護現場秩序。
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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