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我市中心城區開展區域核酸檢測的通告
(2022年56號)
由于近期周邊多個省份及我省部分地區發生了零散和局部暴發的疫情,為防止疫情隱匿傳播,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在我市中心城區開展一次區域核酸檢測篩查?,F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樣時間
7月11日6:00—12:00
二、采樣范圍
魏都區、東城區、示范區、開發區和建安區許由街道轄區范圍內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暫住人口、臨時流動人口、外籍人口等),7月10日參加重點行業和重點人群核酸檢測的人員不參加此次核酸檢測。
三、采樣地點
各鄉鎮(街道)在社區(村)設固定采樣點和流動采樣點,原則上到居住地采樣點參加采樣,特殊情況可主動到就近采樣點參加采樣,采樣地點設置由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公布。7月11日核酸檢測期間,中心城區核酸采樣小屋停運一天。
四、注意事項
(一)請居民根據村(社區)組織安排,核酸檢測時出示核酸檢測小程序健康碼,無智能手機人員請攜帶提前打印的紙質核酸檢測小程序健康碼,分時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樣點進行采樣,確保不漏一戶一人。
(二)采樣期間請做好個人防護,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兩米以上距離,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談,嚴防采樣時發生交叉感染。采樣完成后請務必及時有序返回居所,做到不聚集,回去后做好個人衛生。
(三)因重大疾病、重度殘疾等原因無法到集中采樣點采樣的特殊群體,請提前向所在村(社區)報備,由流動采樣點上門采樣。
(四)48小時內接種過新冠肺炎疫苗的人員不參加此次核酸采樣,但必須提前向村(社區)、小區工作人員說明情況,提供證明并做好登記。
(五)請廣大居民群眾積極配合,對不參加核酸檢測的居民,造成疫情傳播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規定,本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許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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