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關于開展部分區域新冠病毒核酸篩查的通告
(2022年117號)
由于近期周邊多個省份發生了零散和局部暴發的疫情,加之人員跨區流動頻繁,有疫情省市來(返)鄭人員較多,疫情輸入風險較大,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強化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防止疫情隱匿傳播,經研究,決定于7月8日—10日開展部分區域新冠病毒核酸篩查,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樣時間
7月8日15:00—20:00完成金水區、惠濟區、鄭東新區所有居民采樣工作。
7月9日7:00—13:00完成管城區、二七區、經開區所有居民采樣工作。
7月10日7:00—13:00完成中原區、高新區、航空港區所有居民采樣工作。
在滾動核酸篩查期間,非當日篩查區(開發區)的常態化核酸檢測正常開展。
二、采樣對象
(一)參與滾動核酸篩查區域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暫住人口、臨時流動人口、外籍人口等),7月8日—10日間必須采檢1次(常態化核酸檢測和本次核酸篩查僅參加1次)。
(二)參與滾動核酸篩查區域27類重點人群中每日1檢、隔日1檢人員按原定頻次進行。
(三)接種新冠病毒疫苗超過48小時方可參加檢測。規定時間內因短暫外出等原因無法參與區域核酸篩查的居民,可在通告發布后,自行在當地進行核酸檢測,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向居住地所在社區(村)報告;持有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外地來鄭、在鄭停留不超過72小時人員可不參與本次核酸篩查。
三、采樣地點
采樣點分為固定采樣點和流動采樣點,請居民按照社區(村)、小組工作人員的組織安排,原則上到就近采樣點進行采樣檢測。
四、特別告知
(一)對不參加本次核酸檢測的居民,健康碼將進行語音提醒。造成疫情傳播的,同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規定,本人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請居民積極配合采樣工作人員做好樣本采集工作,對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檢測工作、擾亂秩序、瞞報、謊報、偽造信息的人員,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追究法律責任。
(三)請居民根據社區(村)組織安排,分時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樣點進行采樣,確保不漏一戶一人。有智能手機人員現場出示“鄭好辦”APP中的核酸檢測登記二維碼(或鄭好碼),無智能手機人員請攜帶提前打印的紙質核酸檢測登記二維碼(或鄭好碼)。
(四)接種新冠病毒疫苗人員超過48小時方可參加檢測。
(五)請居民在參加采樣期間做好個人防護,全程規范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主動接受體溫檢測,并保持2米以上間隔,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談,按照現場工作人員指引有序完成采樣工作,自覺維護現場秩序。
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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