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關于調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第35號)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結合國務院聯防聯機制印發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關要求,現就調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嚴格落實報備管理
省外來(返)漯人員須提前通過“豫事辦”App、支付寶“豫事辦”小程序、“健康漯河”和“漯河發布”微信公眾號等渠道進行報備(報備指南),必要時配合疫情防控部門落實信息排查、健康監測、核酸檢測等措施。省外來漯旅游人員,請提前通過各景區平臺或入住酒店進行預約報備。
二、重點區域來(返)漯人員管理
(一)入境人員在第一入境點解除7天集中隔離后,落實3天居家健康監測措施(第3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第一入境點集中隔離未滿7天的來(返)漯人員,集中隔離補足7天后,進行3天居家健康監測。
(二)近7天內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來(返)漯人員采取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在集中隔離第 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管理期限自離開高風險地區之日算起。
(三)近7天內有中風險區旅居史的來(返)漯人員,采取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在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第 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如不具備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采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管理期限自離開中風險地區之日算起。
(四)近7天內有低風險地區(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市、區、旗的其他地區)旅居史來(返)漯人員,需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漯后實行3天居家健康監測,3天內完成兩次核酸檢測(兩次核酸檢測之間間隔24小時)。
(五)發生本土疫情、未公布中高風險區,但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研判存在社會面外溢風險的地區,根據風險等級判定結果分別參照高中低風險地區對來(返)漯人員進行管理。
三、重點人員管控措施
(一)確診病例。確診病例治愈出院后,進行7天居家健康監測(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員居家第3、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二)無癥狀感染者。無癥狀感染者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后,進行 7天居家健康監測(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員居家第3、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三)密切接觸者。采取“7 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 天居家健康監測”管理措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第 1、2、3、5、7 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居家健康監測第 3 天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密切接觸者的隔離管理期限自與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末次暴露后算起。
(四)密接的密接。采取 7 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每日應做好體溫和癥狀監測,在第 1、4、7 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五)涉疫場所暴露人員。采取核酸檢測措施,在判定后的第1、3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以上措施將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調整情況和疫情防控形勢變化動態調整。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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