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鄭州航空港實驗區發布2022年穩經濟促增長政策措施,進一步支持企業紓困解難,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鄭州航空港實驗區2022年穩經濟促增長政策措施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支持企業紓困解難,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政策措施如下。
一、助力企業達產增效
1.對2022年上半年、前三季度產值同比增長10%以上,且營業收入實現同比增長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產值每增加1000萬元,獎勵2萬元,單戶企業最高補助50萬元;對上半年、前三季度營業收入增長5%以上的規上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每個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5萬元,在此基礎上二、三季度當季同比每增長1000萬元再獎勵1萬元,單戶企業最高補助50萬元。
責任單位:科技人才局(產業服務局)
聯 系 人:王 晨 18638100810(工業企業)
梁二峰 15238692209(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2.對規上營利性服務業企業,上半年營業收入達到1500萬元及以上,且上半年、三季度同比增速達到30%及以上、20%-30%(不含)、10%-20%(不含)的,分別一次性給予6萬元、4萬元、3萬元獎勵;同比增速實現轉正、且達到10%及以上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補助。
責任單位:科技人才局(產業服務局)
聯 系 人:海貝貝 13838276509
對交通部認定并且在交通運輸企業一套表聯網直報系統進行數據上報的規上企業,上半年營業收入達到500萬元及以上一次性給予3萬元獎勵;同時上半年貨運量同比增速達到10%及以上、5%-10%(不含)、1%-5%(不含)的,分別一次性給予3萬元、2萬元、1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建設局(生態環境分局)
責任人:黃昱銘 15036035051
3.6月份當月限額以上企業零售額增幅達到30%以上的,一次性給予2萬元補助;增幅達到20%-30%(不含)的,一次性給予1萬元補助。前二季度零售額達1000萬元及以上的限額以上批零企業、300萬元及以上的限額以上住餐企業,且同比增長20%及以上的,一次性給予4萬元補助;10%-20%(不含)的,一次性給予2萬元補助。前三季度零售額達2000萬元及以上的限額以上批零企業、500萬元及以上的限額以上住宿餐飲企業,且同比增長20%及以上的,一次性給予4萬元補助;10%-20%(不含)的,一次性給予2萬元補助。
責任單位:科技人才局(產業服務局)
聯系人:李云軻 18838997167
二、支持企業發展壯大
4.對符合“個轉企”條件且正常經營的個體工商戶首次申請“個轉企”升級為小微企業的,通過市場主體登記窗口完成個體戶注銷企業開辦程序,在核發營業執照的同時核發《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證明》,由區財政給予每家企業一次性1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市場監督管理局
聯系人:苗曉強 18737116800
5.對2022年月度新增入庫的“四上”企業(不含2月份以2021年全年資料為依據申報入庫的企業,含新遷入且在獎補期營業收入增速實現10%以上的企業),在原有政策基礎上,再給予一次性3萬元獎勵。
責任單位:經濟發展局(統計局)
聯系人:劉義豪 15638809838
三、支持項目加快建設
6.對2022年度新入庫產業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對計劃總投總在1億元以下(不含1億元)、1億元-10億元(不含10億元)、10億元及以上項目分別給予1萬元、2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納入固定資產投資庫的產業類投資項目,二、三季度投資每完成3000萬元獎勵1萬元(不含土地購置費)。單戶企業最高獎勵50萬元。
責任單位:投資促進局(重點項目辦)
聯系人:高光輝 15537105972
四、減輕企業發展成本
7.對2022年第二、第三季度當季產值3000萬元以上,且同比增長10%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高耗能產業除外),第二、第三季度用電費用或用氣費用達到5萬元以上的按實際費用給予20%補貼,單戶企業最高補貼5萬元。
責任單位:科技人才局(產業服務局)
聯系人:王晨 18638100810
8.對上半年、前三季度產值同比增長10%,二、三季度實際發生的國內運費達到30萬元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按二、三季度實際發生運費給予5%的補助,單戶企業最高補助20萬元。
責任單位:科技人才局(產業服務局)
聯系人:熊澤林 13513710665
9.對“四上”企業的企業防疫物資、消殺服務等支出,根據企業用工人數1萬人及以上、1000-1萬人(不含)、200-1000人(不含)、200人以下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1萬元、0.5萬元一次性補助。
責任單位:經濟發展局(統計局)
聯系人:劉義豪 15638809838
10.加大對航空港區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力度,在市級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基礎上,增加區級資金投入,補助最高6.6萬元的企業自付利息,實現全額貼息
責任單位:組織人事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人:崔陽 13598879788
五、附則
(一)獲得獎勵及補助的企業須在航空港實驗區完成工商及稅務登記,且納入航空港實驗區“四上”統計庫;“個轉企”獎補可包含在航空港實驗區完成工商及稅務登記的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
(二)當年發生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等重大責任事故和發生較大群體性事件的企業不享受本政策。
(三)本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頭條 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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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條 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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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條 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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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條 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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