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總隊整理出一批關于安全帶、安全頭盔的正反典型事故案例,希望群眾充分認識到正確佩戴安全帶和安全頭盔的重要性、必要性。
據了解,為進一步提升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和汽車駕乘人員安全防護水平,減輕交通事故后果,減少交通事故死亡,2020年4月16日公安部交管局決定在全國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2020年4月28日,河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印發《“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方案》。經過兩年的努力,目前河南省安全頭盔佩戴率和安全帶使用率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還有駕駛人對佩戴安全帶和安全頭盔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在日常出行中不能主動進行佩戴。
河南交警公布典型事故案例,以期引起交通參與者的重視。
頭盔反面案例
2022年5月19日20時許,劉某駕駛豫JZ***9小型轎車,沿濮陽臺前縣鳳鳴路由東往西行駛,至道路北側23號路燈桿處時,與趙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趙某(未佩戴安全頭盔)顱腦損傷致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頭盔正面案例
2022年3月20日13時許,辛某駕駛豫J2***L小型面包車,沿濮陽臺前縣高速引線由北往南行駛,至日鳳342國道440KM+100M時,與王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王某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王某因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僅受輕微傷。
交警提醒:“一盔一帶”是在事故發生時保護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線,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可有效降低騎乘人員的傷亡風險。不戴頭盔不騎行,不守法紀禍無情;防范事故千萬條,戴盔騎行很重要。
安全帶正反面案例
2022年04月21日14時許,呂某駕駛豫ADT98**號出租車載乘客程某、戚某,沿鄭州市金水路由西向東行駛,至金橋賓館門口與路中護欄相撞后車輛側翻,撞開護欄又與兩輛轎車相撞。事故發生時,豫ADT98**出租車后排乘客程某未使用安全帶,事故造成程某右側第2-7肋骨骨折,右側第3肋骨粉碎性骨折及皮下多處挫傷。副駕駛乘客戚某某使用安全帶僅軟組織挫傷。
5月18日16時許,重慶公路運輸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駕駛員馬某駕駛渝AG98**號大客車(核載49人,實載20人),從重慶市中心城區駛往城口縣,行駛至301省道城口縣廟壩鎮路段時側翻,造成車上1名乘客死亡。據了解,死亡的1名乘客事發時未系安全帶,其余18名乘客均使用了安全帶,在大客車側翻時發揮了很好的保護作用,16名乘客受輕傷,2名乘客基本未受傷,避免了嚴重傷亡情況的發生。
交警提醒:安全帶,生命帶,上車就系安全帶,全員全程規范帶。(大象新聞·河南新聞廣播記者 朱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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