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河報·豫視頻記者從洛陽市教育局獲悉,從6月10日起,全市各類校外培訓機構按照“機構自查-提出申請-聯合驗收-合格復課”的程序,經屬地主管單位會同衛健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可恢復線下培訓活動。證照不全的學科類培訓機構要堅決關停取締,證照不全的非學科類培訓機構按照相應主管部門要求,限期辦證,逾期未辦證要關停取締。各類培訓機構要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學科類培訓機構培訓時間限周一至周五,不得和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線上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1:00。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間不得組織學科類培訓。
各培訓機構要認真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復課前,要儲備滿足一個月以上使用量的疫情防控物資,要對培訓場所進行全方位消殺,要對所有師生員工14天內行程軌跡和健康狀況進行摸底排查,返崗員工須持行程碼、健康碼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各培訓機構必須按規定申請“場所碼”并張貼在顯著位置,安排專人提醒、指導、查驗進入機構的人員出示“場所碼”,為“黃色”或“紅色”的要第一時間報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落實相應管控措施。根據省市疫情防控會議精神,培訓機構教師及工作人員必須嚴格落實每周兩次、學生每天抽檢20%的核酸檢測要求。
培訓機構從業人員非必要不得出省、出市,確需離開洛陽的師生員工,須向屬地教育部門履行報備審批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市,嚴禁私自離開洛陽,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處理,并予以追責。各縣區要組織培訓機構相關人員簽訂疫情防控承諾書,督促相關人員落實承諾,堅決防止培訓機構出現疫情。
此外,還應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教學時間和培訓合同等培訓行為的監管,督促校外培訓機構嚴格落實中央雙減文件要求,嚴肅查處違規辦學行為,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無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一律不準復課。(大河報·豫視頻記者高菊通訊員王三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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