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嚴格復課審查
從6月10日起,全市各類校外培訓機構按照“機構自查-提出申請-聯合驗收-合格復課”的程序,經屬地主管單位會同衛健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可恢復線下培訓活動。證照不全的學科類培訓機構要堅決關停取締,證照不全的非學科類培訓機構按照相應主管部門要求,限期辦證,逾期未辦證要關停取締。各類培訓機構要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學科類培訓機構培訓時間限周一至周五,不得和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線上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1:00。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間不得組織學科類培訓。
■ 落實防控措施
各培訓機構要認真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復課前,要儲備滿足一個月以上使用量的疫情防控物資,要對培訓場所進行全方位消殺,要對所有師生員工14天內行程軌跡和健康狀況進行摸底排查,返崗員工須持行程碼、健康碼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一是嚴格落實“場所碼”規定。各培訓機構必須按規定申請“場所碼”并張貼在顯著位置,安排專人提醒、指導、查驗進入機構的人員出示“場所碼”,為“黃色”或“紅色”的要第一時間報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落實相應管控措施。
二是嚴格落實核酸檢測要求。根據省市疫情防控會議精神,培訓機構教師及工作人員必須嚴格落實每周兩次、學生每天抽檢20%的核酸檢測要求。
三是嚴格人員管控。培訓機構從業人員非必要不得出省、出市,確需離開洛陽的師生員工,須向屬地教育部門履行報備審批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市,嚴禁私自離開洛陽,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處理,并予以追責。
四是簽訂疫情防控承諾書。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各縣區要組織培訓機構相關人員簽訂疫情防控承諾書,督促相關人員落實承諾,堅決防止培訓機構出現疫情。
五是嚴格疫情防控。各培訓機構要有專人負責人員信息排查,所有進入培訓機構人員必須測溫、亮碼、戴口罩。涉疫地區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培訓機構。快遞包裹、外賣一律不允許進入培訓機構。
六是嚴格控制培訓規模。科學合理安排培訓課程,適量減少課時,減少培訓頻次和人次,實施網格化小單元管理,嚴格按照“一人一桌,學生前后左右保持 1 米間距”要求控制教室人數。
■ 嚴格消防管理
要堅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教監管廳函〔2022〕9號)的通知精神,市、縣兩級培訓機構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校外培訓機構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對照《九項規定》開展自查自評,及時發現和整改風險隱患,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本質安全。對存在突出安全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及時向社會公示。對培訓場所消防安全條件不符合國家規范標準要求、整改不到位或不能確保安全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 強化督導檢查
市、縣兩級要設立舉報電話,加大督查力度,組織明察暗訪,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督導檢查,根據省、市疫情防控形勢,動態指導培訓機構調整防控措施,對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一律暫停線下教育教學活動;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教學時間和培訓合同等培訓行為的監管,督促校外培訓機構嚴格落實中央雙減文件要求,嚴肅查處違規辦學行為,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無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一律不準復課。
頭條 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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