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據洛陽市金融工作局,《洛陽市小微企業還貸周轉金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日前修訂,分別設立中小微企業還貸周轉金、重點企業還貸周轉金,加大對“專精特新”、高成長性等重點領域企業還貸周轉的支持力度。其中,重點企業還貸周轉金的申請和使用額度提高至2000萬元。修訂后的管理辦法自7月1日起施行。
還貸周轉金是市政府為幫助中小微企業及時獲得金融機構續貸支持而設立的專項資金,專項用于向銀行貸款到期擬續貸而短期資金周轉困難的企業,為其提供臨時資金周轉,幫助其維護銀行信用,再次獲得銀行貸款。2014年,洛陽在全省率先設立市級政府還貸周轉金,截至2021年年底,累計辦理業務10647筆,為企業節約融資成本7.1億元以上。
為進一步擴大還貸周轉金使用范圍,提高使用效率,提升企業申請使用的便利度,近日,洛陽市對現行政府還貸周轉金管理辦法進行了修改完善。管理辦法修訂前,市級還貸周轉金使用對象為在洛注冊的中小微企業(含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使用范圍為合作金融機構發放的流資貸款、開具有真實貿易背景的票據,單個企業、單筆使用最高金額和在用金額均不超過1000萬元。企業可免費使用5個工作日,第6日起每日收取0.5‰的滯納金,30日后按照同期LPR收取滯納金,超過60個工作日仍未收回由合作金融機構啟動代償程序。使用企業由合作金融機構推薦并承諾續貸,在財政資金發生損失時由合作金融機構履行代償責任。
管理辦法修訂后,現有資金池將拆分為二,分別為中小微企業資金池規模1.5億元、重點企業資金池規模1.19億元。
在使用對象方面,中小微企業還貸周轉金服務對象不變;重點企業還貸周轉金實行名單制管理,由行業部門提供市級以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納入洛陽市高成長性企業提質倍增計劃市級試點企業、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及重點文旅企業名單、省市上市后備企業,定期更新,動態調整。使用企業由合作金融機構推薦并承諾續貸。
在使用額度方面,還貸周轉金使用額度調整為不超過單筆貸款到期金額的80%或合作金融機構承諾續貸金額(按就低原則執行),其中中小微企業使用額度最高仍為1000萬元,重點企業使用額度提高至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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