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交警一年掏出200萬元,用作道路交通違法舉報獎勵資金。”近日,有網友注意到,鄭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以下簡稱“鄭州交警”)公布的2022年單位預算中,包含了該項支出。
大河報·豫視頻記者注意到,從2019年到2022年,鄭州交警公布的年度單位預算中,均包含道路交通違法舉報獎勵資金,2019年、2020年為120萬元,2021年、2022年為200萬元。
其實,早在2019年,鄭州警方就在“鄭州警民通”微信便民服務平臺上線了“交通有獎隨手拍”板塊,市民可通過微信舉報交通違法行為,一旦查證屬實,一次可獲得獎勵50元,每月最多可舉報5次。
【一年投入200萬元,鄭州交警鼓勵市民舉報交通違法】
近日,2022年鄭州市公安局所屬單位預算對外公開,有網友注意到,鄭州交警公布的2022年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匯總表中,有200萬元用作道路交通違法舉報獎勵資金。
“看來交管部門鼓勵我們車主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啊。”這名網友說。
大河報·豫視頻記者查詢鄭州交警從2019年到2021年對外公布的支出項目績效目標表發現,鄭州交警連續4年將道路交通違法舉報獎勵金納入年度預算。
不過,鄭州交警每年對外發放的獎勵金數額并不相同。其中,2019年、2020年鄭州交警對外發放的預算金額為120萬元,2021年、2022年對外發放的預算金額為200萬元。
為何要設立該項資金?鄭州交警對外解釋,依據《河南省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舉報獎勵指導意見》【豫公交(2016)5 號】(以下簡稱“《意見》”)文件要求,并結合鄭州市交通管理工作實際,鄭州交警將開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視頻舉報活動”,擬對參與舉報交通違法行為的市民給予獎勵,擬通過這種交通治理社會化模式,推進交通共治,助力城市治理。
鄭州交警提到,在交通違法治理工作中,交警部門付出了辛勤的勞動和汗水,然而規則的確立與秩序的維護以及交通參與者安全文明素養的提升卻非一日之功,加塞、拋物、闖紅燈、不禮讓行人等交通違法行為屢禁不止。因此,通過推行市民交通違法舉報等措施,發動交通安全“大家管”,聯動共治,減少交通違法行為的發生,保障城區道路安全、暢通的行車秩序。
【河南交警2016年起將道路交通違法舉報獎勵納入考評范圍】
鄭州交警依據的《意見》,是河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于2016年10月29日在全省印發的。該《意見》明確了交警內部工作流程和牽頭單位、群眾舉報的范圍途徑、獎勵的形式金額、違法的查處等,并將此項工作納入全省公安交管工作考評范圍。
該《意見》印發后,洛陽、焦作、商丘、開封、新鄉、漯河、三門峽、信陽、永城、鹿邑等地穩步推進該項工作,其中洛陽成效最為明顯。
數據顯示,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洛陽市共受理舉報視頻10914例,核實錄入5487例;其中,違反禁止標線占44.01%,不按導向車道行駛占20.46%,機動車違規使用專用車道(公交車道)占11.98%,其他舉報占23.55%。洛陽交警審核認定的獎金累計172390元,發放獎金累計88090元。
2017年7月1日起,鄭州市推出“交通違法有獎舉報”系列活動,面向全市公交車、出租車、私家車招募100名文明交通監督員,為監督員配發100臺高清行車記錄儀,用于抓拍路面上的交通違法行為。
大河報·豫視頻記者了解到,行車記錄儀主要拍攝機動車行駛中壓黃線、違法超車、逆行、占壓快速公交專用道等交通違法,與“固定電子警察”互為補充,成為“移動電子警察”,維護路面通行秩序、提高通行效率。
【鄭州交警2019年上線“交通有獎隨手拍”,單人單月最高可獲獎勵250元】
車主開車上路得更守規矩,違規行車被路人“抓拍”舉報,也要領罰單。
2019年6月12日,鄭州市公安局“鄭州警民通”微信公眾號舉報中心功能正式上線,其中就包含“交通有獎隨手拍”板塊。
6月9日,大河報·豫視頻記者點開“鄭州警民通”微信便民服務平臺舉報中心的“交通有獎隨手拍”板塊看到,目前抓拍的違法行為主要包括8種:1、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俗稱壓線;2、機動車逆向行駛的,俗稱逆行;3、機動車不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俗稱走非機動車道;4、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的,俗稱走BRT;5、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俗稱闖紅燈;6、不按導向車道行駛,俗稱不按導向車道行駛;7、人行道不停車讓行,俗稱斑馬線不禮讓行人;8、機動車逆向行駛的(單向通行下的逆行),俗稱闖單行,單行道逆向行駛。
對于舉報者來說,舉報內容必須包含3張連續拍攝的機動車全景特征圖片,舉報照片要包含機動車前部(或后部)全貌、號牌、顏色、車型、顯著地理特征等。
鄭州市公安局互聯網+辦公室相關負責人此前受訪時表示,為了防止人為修改圖片內容,舉報者只能在“鄭州警民通”隨手拍系統上抓拍上傳圖片,抓拍時必須使用可疊加記錄日期和時間水印的攝錄設備。
被舉報人在被舉報后,也會收到警方寄送的違法告知單,并按照相關規定條例接受處罰。
還有一點要注意的是,單人實名舉報交通違法行為每次可獲得獎勵50元,每月最多可舉報5次。
【安陽:單人每月獎勵上限為2000元】
除了洛陽、鄭州,安陽也已開始試行對舉報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群眾進行獎勵。
2020年6月23日,安陽交警發布《安陽市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 (試行)》,向公眾告知有獎舉報實施時間、舉報范圍、舉報方式、舉報類型、獎勵額度、獎勵方式等內容。
根據上述《辦法》,安陽市交警支隊負責全市的交通違法行為舉報受理及獎勵工作,并定期對交通違法舉報進行獎勵發放和違法曝光。舉報范圍包括市區主城區北關區、文峰區、龍安區、殷都區。市民可通過雙微平臺、移動APP、交通廣播“007”等方式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實名舉報。
舉報交通違法類型包括非機動車闖紅燈、逆行、行人闖紅燈、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機動車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等10余種交通違法行為。
舉報人通過舉報平臺要進行實名認證,提供的違法照片(三張且符合要求),應能清晰顯示違法車輛類型、車牌號碼、外觀特征、違法行為、違法地點、違法日期、時間等有效信息。
安陽交警部門審核通過采用的交通違法,按照每起交通違法給予5元至50元進行獎勵,按照交通違法舉報類型,設置三類獎勵標準,第1類每條獎勵5元,第2類每條獎勵20元,第3類每條獎勵50元,為防止職業舉報人出現,設置獎勵上限,每人每月上限2000元。( 大河報·豫視頻記者 高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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