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新鄉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物流保通保暢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為進一步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物流保通保暢工作,促進全市產業鏈供應鏈穩定,確保“疫斷其路、貨暢其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通行證、入新報備、“三免費”政策
按照《關于全力保障物流暢通促進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有關事項的通知》(新疫情防指辦〔2022〕72號)要求,認真落實重點物資運輸車輛全國統一樣式通行證辦理、入(返)新貨車司乘人員提前24小時通過“放新辦貨車司乘人員返新登記平臺”進行報備、外來入新貨車司乘人員“三免費”等政策措施。
二、依托大數據實施分類精準管理
各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對大數據推送的風險車輛及時排查,分類落實管理。在大貨車服務中心、物流園區、防疫檢查點、中轉站等,建立貨車司乘人員健康碼申訴綠色通道,在符合要求的情況下立即解除健康碼異常狀態。
(一)對中高風險地區和封控區、管控區入新車輛,實行“中轉站”運輸閉環管理。依托各縣(市、區)大貨車服務中心,對執行運輸任務的車輛和人員全程閉環管理,由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和收(發)貨單位閉環引導至大貨車服務中心,對運輸車輛及貨物全面消殺、采樣送檢,實行“非接觸式”裝卸。對提前報備、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在新停留的入(返)新貨車司乘人員不賦碼、不勸返、不集中隔離,即卸即裝即采即走即追;對48小時內需要離新出車的,在大貨車服務中心內部隔離場所按相關要求進行隔離,食宿免費,每天進行免費核酸檢測,需要離新出車時持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即可閉環引導離新;對短期不再離新的,由收(發)貨企業報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按規定集中隔離。
(二)對其它地區入新車輛,實行“點對點”運輸閉環管理。對提前報備、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入(返)新貨車司乘人員不賦碼,對執行運輸任務的車輛和人員“點對點”運輸閉環管理,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做好裝卸人員防護。對不在新停留的司乘人員,裝卸貨后由收(發)貨企業引導離新;對短期不離新且有固定場所的,由收(發)貨企業督促進行社區報備,納入社區管控;對48小時內需要離新出車不便返回固定場所的,可以在大貨車服務中心食宿,每天進行免費核酸檢測,需要離新出車時持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即可離新;對無固定場所的,由收(發)貨企業報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指定地點落實核酸檢測、健康監測、食宿安排等。
三、嚴格執行保通保暢政策措施
各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相關專班、相關成員單位要嚴格執行全市保通保暢各項政策措施,嚴禁層層加碼。市疫情防控前線指揮部督查專班要持續開展督導檢查,對嚴重影響貨運物流暢通、造成物資供應短缺或中斷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縣(市、區)、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頭條 22-05-16
頭條 22-05-16
頭條 22-05-16
頭條 22-05-16
頭條 22-05-16
頭條 22-05-16
頭條 22-05-16
頭條 22-05-16
頭條 22-05-16
頭條 22-05-16
頭條 22-05-16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5
頭條 22-05-14
頭條 22-05-14
頭條 22-05-14
頭條 22-05-14
頭條 22-05-14
頭條 22-05-14
頭條 22-05-14
頭條 22-05-14
頭條 22-05-14
頭條 22-05-14
頭條 22-05-14
頭條 22-05-14
頭條 22-05-14
頭條 22-05-14
頭條 22-05-14
頭條 22-05-14
頭條 22-05-14
頭條 22-05-09
頭條 22-05-09
頭條 22-05-09
頭條 22-05-09
頭條 22-05-09
頭條 22-05-09
頭條 22-05-09
頭條 22-05-09
頭條 22-05-09
頭條 22-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