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的出現,方便了市民出行,但違規無序地投放,也增加了城市管理難度。4月24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下發《關于開展昆明市超額、違規投放共享單車清理減量工作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要求各企業在5月8日前,對違規投放的共享單車進行自行清理。企業未實行清理的,將由昆明市城管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強制清理。
《通知》要求,在昆明已經取得運營資質的三家共享單車企業(哈啰、美團、青桔),按照招標后確定的車型,在4月30日至5月8日期間,對各企業超額投放、不符合要求的車型進行清理。同時,未經批準在昆明運營、違規投放共享單車的企業,或以租代售、未獲批準為市民提供共享出行的企業,也需要在這段時間內,自行組織收車清理。
5月9日起,昆明市城管局將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昆明市所有違規投放品牌、車型和超額投放的共享單車進行強制清理,所有代收、代繳車輛實行集中停放。各企業在3個月內,憑有效手續前往集中停放點進行處理。企業逾期未處理的,將由第三方機構實施報廢處理。(開屏新聞 記者孫琴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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