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鄭州市政府辦公廳對外公布了《鄭州市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記者了解到,按照該方案的要求,鄭州市將推進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市場化改革,區分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和競爭性環節,全面取消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不合理收費。
鄭州全面取消水電氣暖配套費等不合理收費
按照方案,鄭州市將持續開展清費行動,全面取消不合理收費。任何單位(個人)代收水電氣暖費用時,嚴禁向用戶加收額外費用。2021年3月1日后新建成的項目之前已簽訂協議、合同且未履行結束的,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協商變更協議、合同相關內容。
鄭州市將清理特許經營授權收費。方案要求,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政府采取特許經營協議等方式授權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以入網費、集中管網建設費、并網配套費等名目收取專項建設費用補償收入的,要結合理順水電氣暖價格、建立健全補貼機制,明確具體取消時間、實施步驟和配套政策措施,2025年年底前全部予以取消。未取消前,合理制定特許經營相關收費標準。2021年3月1日后新建項目統一納入土地開發支出或房屋開發建設成本,不得向用戶另外收取。
老舊小區水電氣暖改造費用由受益方合理分攤
方案明確,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以資源規劃部門劃定的區域為準),2021年3月1日后通過出讓或劃撥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項目,供水供電供氣供熱工程的投資界面應延伸至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除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另有規定外,不得由用戶承擔建筑區劃紅線外發生的任何費用。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要優化接入工程設計建設方案,降低接入工程成本,不得無故拒絕、拖延用戶接入。
針對規范工程建設安裝和運維收費,方案要求,建筑區劃紅線內,無法納入房屋開發建設成本的自建房產、工商業用戶配套建設以及既有建筑增擴建或改造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管線及設備設施的費用,由用戶與安裝工程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城鎮老舊小區水電氣暖改造(含計量裝置更新)工程費用,按照“誰受益、誰出資”原則,改造工程費用由受益方合理分攤,施工企業需將改造工程費用向改造用戶予以公示。建筑區劃紅線內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管線及配套設備設施的建設安裝、更新改造、維修維護等費用已由政府承擔的,不得再向用戶收取。
2021年3月1日后在建和新建的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區劃紅線內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管線及配套設備設施(含計量裝置)的建設安裝費用統一納入房屋開發建設成本,不得另外向買受人收取。
小區水電氣暖公共部位、配套的維護,以物業費收入解決
方案明確,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和配套設施的運行維護費用等,應通過物業費收入解決,嚴禁以水電氣暖費用為基數加收服務類費用或其他費用。
同時,要建立收費公示機制。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和其他經營者要建立健全各項收費及費用分攤相關信息公示制度,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可保留收費項目要列出清單,實行明碼標價,并在經營或繳費場所的醒目位置張貼收費項目、依據、范圍、標準及監督電話等,主動向終端用戶公開并接受社會監督,做到清單之外無收費。嚴禁以強制服務、捆綁收費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費用。
在提升企業服務效能方面,方案要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要制定標準化的服務辦理流程,嚴格落實承諾制度,向用戶提供安全、便捷、穩定、價格合理的產品和服務。積極推進水電氣暖有關服務事項進駐政務服務大廳,實行申請報裝、維修、過戶、繳費、開具發票等“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一站辦結”。(記者 田育臣)
【來源: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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