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網站掛出《關于實施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見稿),為改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有效降低高排放車輛污染,廣州擬從2023年1月1日起分階段對國III柴油貨車進行限行;計劃從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區域內,全天禁止通行國III柴油貨車。
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行范圍示意圖
國Ⅲ柴油貨車污染排放高
目前,影響廣州環境空氣質量的主要因素臭氧和二氧化氮。臭氧是二次污染物,由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在太陽光照射下反應生成。削減氮氧化物排放是改善廣州環境空氣質量的重要手段。根據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研究成果(2020年),機動車是廣州市環境空氣中氮氧化物的第一大來源,占比約48%。
對比重型柴油發動機型式認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國Ⅲ柴油發動機排放限值是國Ⅳ發動機的1.43倍,是國Ⅴ發動機的2.5倍,是國Ⅵ發動機的12.5倍。2020年,廣州機動車保有量308萬,其中,國Ⅲ排放柴油貨車8.1萬輛,約占全市機動車保有量2.7%,估算其氮氧化物排放占機動車排放高達25%;根據2021年1~6月廣州市全路網車輛運行和氮氧化物排放分析結果,全市路網路段平均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流量在總機動車流量中占比約2%,其氮氧化物排放量對總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貢獻高達18%。2021年全市機動車排氣檢測結果顯示,國Ⅲ及其以下柴油車的工況檢測首檢合格率均低于國Ⅳ和國Ⅴ柴油車的合格率。由此可見,國Ⅲ柴油車單車排放因子大,且年檢合格率較低,污染排放明顯高于國Ⅳ。因此,對國Ⅲ柴油貨車實施限行,可有效降低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總量,促進空氣質量改善。
分三階段逐步擴大限行范圍
《廣東省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強化移動源治理監管,鼓勵各地級以上市出臺激勵政策,加快淘汰國Ⅲ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明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大氣污染防治需要,依法采取逐步淘汰高排放車輛、限制燃油、燃氣機動車通行等其他措施。2020年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牽頭采取經濟補助激勵政策提前淘汰883輛國Ⅲ營運柴油車,《廣東省2021年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公告》也在以經濟補助等激勵政策推進淘汰高排放車輛。結合激勵政策和交通管理措施,可進一步加快相關車輛淘汰。
為此,廣州計劃分階段對國III柴油貨車進行限行。根據征求意見稿,限制通行對象為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通行的本市和外市籍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除外。
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按分步實施的原則進行,與《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于廣州市區限制貨車通行的通告》(以下簡稱《貨車限行通告》)明確的貨車限制行駛時間和范圍高度銜接。第一階段擬從2023年1月1日起,每日7-24時在市中心區限制國III柴油貨車通行,限行范圍與《貨車限行通告》規定的中心區域范圍一致,限行時間有所擴大;第二階段擬從2024年1月1日起,每日7-24時在市區(較市中心區大)限制國Ⅲ柴油貨車通行,限行范圍與《貨車限行通告》規定的市區范圍一致,限行時間較《貨車限行通告》延后2小時(至24時);第三階段擬從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區域內,全天禁止通行,與《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要求的2025年底全國基本淘汰國III柴油車時間銜接。
違法規定將罰款二百元并記1分
市生態環境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第一、二階段限行時間較《貨車限行通告》延后至24時,主要考慮22時貨車限行放開后,貨車大量通行導致污染物排放劇增,疊加夜間低空逆溫、氣象擴散條件差等因素,易導致夜間氮氧化物濃度峰值。將國Ⅲ柴油貨車限行時段設定為7~24時,可有效削減夜間氮氧化物峰值。
如果車輛違反限行規定,將受到什么處罰?違反規定進入限制通行區域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處理。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59條第1款第13項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令163號)》(2022年4月1日起施行)第12條第4款規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以二百元罰款并記1分。(文、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 杜娟 通訊員 穗環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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