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消除交通隱患,減少交通事故,4月12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聯合西安市市場監管局聯合開展電動兩輪車專項整治行動。
本次整治行動主要對全市電動車掛牌、銷售及使用規范進行宣傳、整頓,通過政策解讀,使群眾更好了解兩輪電動車管理規定,進一步明確不同車型的區別及使用規范。
電動自行車“新國標”規定,獲得國家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設計時速在25公里以內、整車重量不超過55公斤、電池電壓不超過48伏、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并配有腳踏騎行裝置。合標電動自行車掛牌及使用均按非機動車管理,通過帶牌銷售或到車管部門注冊登記的方式獲得非機動車號牌(藍色)。各項參數高于“新國標”的超標電動兩輪車包括超標的電動自行車、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和電動兩輪普通摩托車。這些車輛此前按規定實行過渡期政策,發放臨時號牌(黃牌)。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車管科副科長滑林甲介紹,根據國家及陜西省相關規定,2019年4月15日起企業不得生產、銷售超標電動車;2020年12月31日后陜西省不再為超標電動自行車辦理登記掛牌,不得以任何形式發放臨時號牌;對于已辦理登記掛牌,取得臨時號牌的超標電動自行車,2022年過渡期滿后臨時號牌將自動作廢,不得再行駛上路。
整治行動開始后,執法人員前往傘塔路電動車銷售市場,開展現場查處,確保銷售點實行分區銷售,堅決杜絕超標電動兩輪車違規銷售行為。此外,執法人員通過在銷售點張貼印有各類電動兩輪車國標規范的宣傳海報、發放宣傳卡片、現場講解等方式,向群眾詳細介紹了合標電動自行車、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以及電動兩輪普通摩托車三類車型的區別和駕駛規范。
市場監管人員呼吁廣大市民,在購買電動車時要選擇正規廠家和品牌,認準國家CCC認證標準。同時仔細查看產品生產合格證,辨別電動車所屬車輛類型和駕駛要求,按自身需求和使用規范合理選購。
通過此次電動兩輪車專項整治,西安公安交警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將杜絕超標電動兩輪車違規銷售及違規發放過渡期號牌行為;杜絕無牌無證或違規使用過渡期號牌的超標電動兩輪車上路現象。大幅提升上路行駛的輕便電動摩托車掛牌率,消除無證駕駛現象。(記者 張佳 實習生 郭亦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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