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學位供給、落實公民同招、堅持免試入學……4月13日,河南省教育廳發布《關于做好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指導各地進一步提高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規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助推“雙減”政策落地見效。據悉,各地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方案(或實施細則)將于5月10日前向社會公布。
學位供給主要由公辦學校提供或政府購買服務
《通知》提出,要從優化學校空間布局、擴大學位供給保障、推進優質均衡發展等方面,保障義務教育學位供給。
各地要嚴格落實城鎮居住區配套教育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要求,優化學校空間布局,確保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與區域人口變化特別是學齡人口變化相適應,滿足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劃片入學需求。加大公辦義務教育資源供給,抓好新建、改擴建公辦學校項目建設,并盡快投入使用。對于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確保義務教育學位主要由公辦學校提供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提供。優先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學校辦學水平,積極采取集團化辦學、學區制、結對幫扶、強校帶弱校等方式,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縮小城鄉、區域之間在辦學條件、師資力量、管理水平、教育質量等方面的差距。
劃片就近入學,嚴禁采集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
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目標要求,科學合理劃定每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片區范圍。教育資源相對均衡的地方,鼓勵逐步實行單校劃片;教育資源不夠均衡的地方,積極穩妥推進多校劃片,并將熱點學校分散劃入相應片區,推進片區間優質教育資源大體均衡,確保2022年招生工作全面實行劃片就近入學。片區內登記報名人數少于學校招生計劃的,學校應全部錄取;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按照已明確的規則錄取,其余未錄取學生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相鄰片區就近協調安排入學。
各地要統一使用河南省義務教育招生服務平臺,開展學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計劃、招生范圍、錄取信息發布等工作。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提前明確報名登記所需材料、報名時間和辦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應當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 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全面落實公民同招、免試入學規定
各地要認真落實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的規定要求,堅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優先滿足學校所在縣(市、區)學生入學需求。所在縣(市、區)招不滿且審批機關為市地級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的,經市地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可以在審批機關管轄區域內適當跨縣(區)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均應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采取考試、評測或者委托校外培訓機構采取考試、測試、面談等形式選拔學生,不得將各種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入學的條件和依據。未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不得設立實驗班,已經批準設立的實驗班,實行實驗班年審備案制,嚴禁任何學校以實驗班的名義“掐尖”招生。
嚴格控制小學、初中起始年級大班額
《通知》強調,要嚴格規范招生入學管理。
嚴控班額招生。各地要因校施策,嚴格控制和合理調整大班額、超大校額學校的招生計劃。大班額較重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要切實完善工作措施,合理制定招生計劃,嚴格控制小學和初中起始年級的大班額。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學校按照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初中每班不超過50人招生。
加強學籍管理。各地要及時做好小學新生注冊和初、高中新生學籍接續工作。嚴格落實學生“人籍一致,籍隨人走”要求,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和小學畢業生未被錄取等現象,嚴禁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義務教育招生“十嚴禁”
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義務教育學校對學生進行成績排名、宣傳考試“狀元”和升學率。
鄭報全媒體記者 張競昳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3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
頭條 22-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