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專家基層科研工作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印發。《管理辦法》提出,力爭用5年時間,全省專家站設站總量達到1000個左右,遴選500個左右服務成效明顯的專家站予以經費資助,為基層產業發展和鄉村振興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對比2014年出臺的《云南省設立專家基層工作站實施辦法》,《管理辦法》主要有7點變化——
優化設站制度設置。聚焦現代產業體系建設和鄉村振興戰略,重點在高原特色現代農業、綠色能源、生物醫藥、旅游文化等產業領域搭建基層產學研平臺。
創新設站方式。按照“先開展服務、后擇優資助”原則,符合條件的基層企事業單位經核準備案后即可設站開展工作,設站服務滿1年工作成效明顯的,擇優給予經費資助。
加大激勵支持力度。國家和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優先設站,設站專家或團隊專家服務時間達到要求視同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基層工作經歷的,可作為職稱申報評審、崗位聘用、年度考核及評優評先的重要參考,可提前1年申報評定上一級職稱。連續兩年考核為優秀等次或作用發揮明顯、經濟社會效益顯著的,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級專家服務基地,符合條件的優先推薦評選省級人才計劃、優先認定省委聯系專家、優先推薦選拔專家人才項目、優先申報科技計劃項目。連續3年考核為優秀的專家站,延長經費資助1年。
放寬條件限制。鼓勵符合設站條件的退休專家和基層急需緊缺人才到基層設站,加快知識技術和科研成果向基層轉移轉化,推動基層產業轉型升級。
強化考核評估。加強專家站建設運行、服務成效、資金績效等方面的考核評估,進一步完善考核評估程序,壓實考核主體責任,明確考核結果運用,充分發揮考核評估激勵作用,建立退出機制,形成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工作制度。
加強組織保障。建立在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各負其責、分工配合、協調運行的管理運行機制,明確各方職責分工,對工作任務事項進行細化,壓實建設運行各方主體責任,確保專家基層科研工作站有序運行。
(昆明日報 記者孫瀟)
加強政策銜接。進一步明確新老政策相關經費資助、日常管理、考核評估、撤銷、重新資助等事項,確保有序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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