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員連續送單超過4小時,20分鐘內不再派單;送餐員提供正常勞動的實際所得不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應設置外賣送餐員臨時駐留點,為送餐員提供臨時休息場所;未使用一次性餐飲外賣封簽的將被處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4月6日,記者從合肥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為保障公眾網絡餐飲外賣消費安全,合肥制定網絡餐飲外賣配送監督管理辦法(草案稿)(以下簡稱《辦法草案稿》),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連續送單超過4小時,20分鐘內不再派單
《辦法草案稿》指出,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審核外賣配送服務提供者相關資質,核驗并登記其經營地址、聯系方式以及配送用車、配送容器、送餐員等信息,建立登記檔案,并至少每六個月核驗更新一次。應當綜合考慮餐飲制作時間、配送距離、食品安全食用時限及路況、交通安全等情況,確定科學合理的配送時間,完善平臺訂單分派機制。連續送單超過4小時,20分鐘內不再派單。
網絡餐飲外賣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依法建立外賣配送超時處理機制,明確配送超時的處理、訂單取消等機制。訂單不能準時配送的,送餐員應及時與消費者聯系說明情況,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應及時更新預計送達時間。應當采取技術措施,供消費者實時查詢外賣服務的訂單信息、配送狀態。同時,應當如實記錄網絡餐飲外賣所涉及的餐品名稱、下單時間、支付記錄、配送員、配送路線等訂單信息。訂單信息的保存時間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辦法草案稿》規定,網絡餐飲外賣服務平臺應當建立外賣配送服務檢查監控制度,發現外賣配送服務提供者存在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并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采取處置措施后,仍不能消除違法行為危害的,或者發現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委托配送服務。
發現外賣封簽不完整或已破損,消費者有權拒絕簽收
記者注意到,《辦法草案稿》規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容器、餐具和包裝材料,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一次性餐飲具。應按約定時間配餐、送餐。配餐超時影響準時送達的,應及時與消費者溝通,因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備餐引起的超時配送,平臺不應扣除送餐員的費用。
同時,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餐飲外賣食品的包裝封口處或者適當位置使用一次性外賣封簽。配送人員在接收外賣食品時,應檢查一次性外賣封簽的完整性,無外賣封簽或外賣封簽破損,送餐員可拒絕配送。應保持配送過程中外賣封簽的完整性,配送過程發現發生食品污染、外賣封簽損壞或不完整時,應終止配送。消費者在接收餐飲外賣食品時,應當在配送員在場時查驗外賣封簽,如發現外賣封簽不完整或者外賣封簽已破損的,有權拒絕簽收。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商務部門應逐步推廣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已建設陽光廚房的,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在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經營者頁面的顯著位置以視頻形式實時公開食品加工制作現場。
送餐員在法定節假日等情形下工作的,適當給予補貼
《辦法草案稿》規定,外賣配送服務提供者應當保障配送容器符合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范要求,定期清潔消毒并記錄,信息記錄保存時間不得少于 6 個月。應建立并及時更新配送人員檔案,記錄配送人員的姓名、住址、聯系方式等信息。應有專、兼職人員負責配送人員的健康管理。每日上崗前應檢查并記錄配送人員健康狀況。配送人員患有發熱、腹瀉、嘔吐等癥狀的,應暫停配送工作。手部存在開放性傷口時,應進行包扎等處理。
外賣配送服務提供者應建立送餐員培訓考核制度,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培訓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外賣配送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與工作任務、勞動強度相匹配的收入分配機制;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和送餐員接單最低報酬,送餐員提供正常勞動的實際所得不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明確勞動報酬發放時間和方式。送餐員在法定節假日、惡劣天氣、夜間等情形下工作的,適當給予補貼。
此外,外賣配送服務提供者應當依法為建立勞動關系的送餐員參加社會保險,鼓勵其他外賣送餐員參加社會保險。外賣配送服務提供者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應當督促勞務派遣單位依法為送餐員參加社會保險。
應設置外賣送餐員臨時駐留點,提供臨時休息場所
值得注意到是,《辦法草案稿》規定,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外賣配送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送餐員申訴制度,明確訴求處置程序和時限,并及時處理因惡劣天氣、意外等客觀因素造成送單超時等情形。應設置外賣送餐員臨時駐留點,為送餐員提供臨時休息場所。
鼓勵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外賣配送服務提供者鋪設智能取餐柜,在智能取餐柜科學設置視頻監控設備,優化無接觸配送。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定期對智能取餐柜進行清潔消毒,保留清潔消毒記錄,不少于6個月。鼓勵消費者選擇無接觸配送方式,通過智能取餐柜等方式無接觸配送的,配送員可通過照片、視頻等方式記錄外賣餐食送達狀態。
同時,《辦法草案稿》規定,網絡餐飲外賣配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從事外賣配送工作: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有暴力犯罪、吸食或者注射毒品行為記錄;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有在交通傷亡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三年內有多次嚴重交通違法、交通事故記錄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未使用一次性餐飲外賣封簽,處以罰款
記者注意到,《辦法草案稿》針對各類規定明確了處罰方式和金額,如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履行對外賣配送服務提供者核驗、登記、更新義務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網絡餐飲外賣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或者外賣配送服務提供者不按照在線工作時長規定派單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辦法草案稿》規定,入網餐飲外賣服務提供者未使用一次性餐飲外賣封簽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網絡餐飲外賣配送員故意危害餐品安全的,由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禁止從業人員名單并及時向社會公布,依法應當予以行政拘留的,由公安部門及時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5月7日前,通過以下3種方式提出意見:1.通過信函方式將修改意見寄送: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法規處(合肥市廬陽區沿河路111號,郵編230041,信封上請注明“《辦法草案稿》反饋意見”)。2.通過電子郵件將修改意見發至:hfsscjfgc@163.com。3.通過本網站調查征集模塊直接留言。(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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