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報客戶端記者 王斌
4月3日,記者從河南省公安廳獲悉,為嚴厲打擊非法種植罌粟毒品原植物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強化全省禁種鏟毒工作,凈化社會環境,河南省公安廳、河南省禁毒委員會辦公室于近日聯合發布關于全省2022年度禁種罌粟的通告。
根據通告,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種植罌粟(俗稱“大煙”);嚴禁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種子或者幼苗;嚴禁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罌粟殼;嚴禁任何餐飲行業、食品生產經營者或個人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罌粟籽、罌粟苗及其非法制品。
檢舉、揭發非法種植罌粟以及其他涉毒違法犯罪行為是每個公民的義務。
據了解,對于積極舉報非法種植罌粟,舉報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種子或者幼苗,舉報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罌粟殼的,公安機關將按照《河南省毒品違法犯罪舉報獎勵辦法》給予獎勵,并為舉報人嚴格保密。
通告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禁種鏟毒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擔負起領導責任,定期組織公安、農業、林業等相關職能部門開展非法種植罌粟巡查踏查。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應依法承擔禁種鏟毒的主體責任,發現非法種植罌粟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鏟除。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發現非法種植罌粟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鏟除,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凡有關市、縣(市、區)或鄉鎮(街道)未認真履行禁種鏟毒職責,被國家禁毒辦或省禁毒辦暗訪踏查、無人機航測發現非法種植罌粟問題突出達到重點整治標準的,省禁毒委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分級分類重點整治,并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處罰方式】
凡主動鏟除罌粟或主動上交非法持有的罌粟種子、幼苗以及罌粟殼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于處罰;凡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且不主動鏟除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非法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且不主動鏟除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種植的罌粟一律強制鏟除。
【舉報電話】
各地報警電話:110
河南省公安廳禁毒總隊:0371-65882906
河南禁毒微信公眾號、抖音號
【來源:河南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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