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省政府出臺的《關于推動落后和低端低效產能退出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為推動落后和低端低效產能退出,加快存量產能改造升級,促進高質量發展和綠色低碳轉型,云南將圍繞六大高耗能行業,出清技術方面落后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能耗、環保、質量、安全不達標和生產不合格產品的落后產能,分行業有序退出“限制類”產能。
《實施意見》提出三項重點任務:一是堅決淘汰落后產能。以鋼鐵、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屬等行業為重點,運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加快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堅決出清技術落后產能,依法關停退出能耗不達標產能,依法關閉環保不達標產能,依法關停質量不達標產能和關閉安全不達標產能。二是推動重點高耗能行業“限制類”產能退出。以鋼鐵、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屬等行業為重點,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全面摸底排查“限制類”生產工藝技術裝備及產能,分行業制定“限制類”產能退出方案。三是改造提升存量產能。堅持控制增量與做優存量相結合;鼓勵和支持鋼鐵、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屬等行業的存量產能,在符合行業發展規劃、產業布局和產業政策等要求的基礎上,進行節能降耗、治污減排、提升生產工藝技術裝備水平等方面的技術改造;對國家明確要求進行產能總量控制的鋼鐵、建材、有色金屬、石化化工等行業,鼓勵和支持企業通過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建設能耗低、排放低、生產工藝技術裝備先進的項目,形成淘汰落后與發展先進的良性互動機制。
《實施意見》還明確了嚴格落實價格政策、盤活土地資源、發揮要素資源保障、落實差別化信貸政策、強化懲戒約束、暢通舉報渠道、強化信息公開等7項政策措施。其中,在落實價格政策方面,要求在國家整合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懲罰性電價等差別化電價政策的基礎上,建立統一的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制度,對能效達到基準水平的存量企業和能效達到標桿水平的在建、擬建企業用電不加價,未達到的根據能效水平差距實施階梯電價。加價電費收入全額上繳省級國庫,納入省級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于支持企業節能減污降碳技術改造。(昆明日報 記者楊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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