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島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是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必然要求。為解決好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面臨的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確保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的生活保障不受影響,今天,青島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救助工作,織密織牢困難群眾兜底保障安全網。
一是全面摸排困難群眾生活狀況。主動關注、及時了解摸排轄區內可能會因疫情影響導致生活困難的人員,全方位、網格化摸排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現狀,可以通過鎮(街)“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窗口轉介,推送到“社會救助一件事”相關救助部門,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關注困難群眾的心理狀況,引導社會力量開展心理疏導、精神慰藉、人文關懷等服務,消除困難群眾恐慌心理。
二是充分發揮臨時救助兜底作用。對因疫情影響導致基本生活出現暫時性困難的家庭或個人,按規定落實臨時救助,必要時開通“綠色通道”,積極開展先行救助。每個鎮(街道)的臨時救助備用金額度不低于5萬元。做好外來滯留臨時遇困人員生活保障。取消戶籍地、居住地申請限制,對受疫情影響,暫時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難外來務工人員,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暫時滯留的臨時遇困人員,由急難發生地直接實施臨時救助。階段性提高臨時救助標準,對因家庭成員被隔離、收治等原因導致的暫時性生活困難,救助限額可在現行政策基礎上按照不高于1000元的標準適當上浮。
三是及時落實低保政策。疫情期間,對于家庭成員罹患新冠肺炎造成的剛性支出、疫情影響增加的就業成本等,在核定家庭收入時可按規定予以扣減。對于受疫情影響無法外出務工、經營、就業等導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城鄉居民,凡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低保范圍。中、高風險地區暫停低保對象退出工作。
四是加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切實解決好困難群眾基本照料服務需求,重點加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認真落實照料服務責任,確保防控期間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有保障、服務質量不下降。
五是優化審核確認程序。疫情防控期間,符合新申請低保、特困等社會救助事項條件的,優化審核確認程序,積極推行社會救助全流程線上辦理。暢通社會救助服務熱線,確保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求助有門。(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賈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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