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鄭州市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消息,為進一步鞏固生豬產能恢復成果,持續推動生豬產業高質量發展,經鄭州市政府同意,近日,市農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金融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于穩定生豬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通過穩定能繁母豬存欄和規模豬場存量、建立生豬產能調控基地、加強政策扶持等十條措施,有效緩解生豬市場周期性波動,增強豬肉供應安全保障能力。
《實施意見》提出,以能繁母豬存欄量變化率為核心調控指標,建立異常變化自動觸發調控機制,確保“十四五”期間,全市能繁母豬存欄量穩定在6萬頭左右、最低保有量不少于5.5萬頭;對年出欄1萬頭以上、3000~10000頭、1000-3000頭的規模養殖場,分別掛牌建立國家級、省級和市級生豬產能調控基地,確保規模養殖場(戶)數量總體穩定。
《實施意見》提出,積極探索域外保供模式,謀劃建立“菜籃子”合作渠道,緩解我市生豬或豬肉供給壓力;嚴格落實生豬穩產保供“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將能繁母豬存欄量和規模養殖場(戶)保有量等指標任務下達到各區縣(市),并納入鄉村振興考核范圍。
《實施意見》明確,要穩定生豬生產扶持政策,持續開展生豬良種補貼;積極探索“保險+期貨”新的保險模式,有序合規推廣運用保費貸等銀保合作模式,拓寬生豬企業融資途徑;穩定用地政策,原則上禁養區劃定5年內不做調整,各地不得超越法律法規規定,隨意擴大禁養區范圍,不得以行政手段對養殖場(戶)實施強行清退。
《實施意見》要求,要強化生豬全產業鏈監測預警,及時發布監測動態信息,引導市場預期;以美麗牧場建設為抓手,支持養殖場升級改造,大力發展標準化規模養殖;提升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能力,嚴格非洲豬瘟常態化防控;提升生豬屠宰加工水平,鼓勵生豬養殖、屠宰、加工、配送、銷售一體化發展;加快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積極構建新型現代農業種養結合循環發展體系,穩定生豬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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