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管12項便利措施,6月1日起就開始正式實施了,但是,有些小伙伴還是一臉懵,“竟然有12項?”、“都哪些?”、“怎么用?”臨近年底,記者將多數駕駛員還不知道、不清楚、不了解的便利措施詳細介紹,并將實施后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行了統計和總結,希望能夠方便更多駕駛員便捷操作,省去來回奔波之累。
01考試內容減少時間縮短
用最簡單的話來說,新措實施后,對于報考C2類駕駛證的,科目二考試內容減少了,約考間隔縮短了!
首先是調整了考試內容:對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的,科目二考試取消“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項目,考試項目由5項減少為4項,分別為倒車入庫、側方停車、曲線行駛、直角轉彎。
其次,調整考試預約間隔時間,這其中包含了:
■對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的,科目三考試預約間隔時間由取得學習駕駛證明30日調整為20日。
■對申請增駕大中型客貨車準駕車型的,科目三考試預約間隔時間由取得學習駕駛證明40日調整為30日。
■對于初次申領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科目三考試預約間隔時間保持不變,仍為取得學習駕駛證明40日后。
第三是調整異地分科目考試次數: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申請人可以在全國范圍內申請變更一次考試地。此次新措施,將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變更考試地的次數,由1次調整為不超過3次,其他適用范圍、轉入及轉出流程等要求不變。
02二手車交易登記信息一地可辦結
新措實施后,車輛交易登記一地即可辦結,大家買賣車輛無需兩地往返。劃重點來了!需要注意的是,新措“試點二手車交易登記信息網上轉遞”適用于非營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二手車交易登記。
03異地交易開發票
買賣雙方可自主選擇在機動車登記地(轉出地)或者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地(轉入地)進行交易、開具發票,不再強制要求返回機動車登記地辦理交易手續。
04轉入地登記查驗兩次變一次
對在新車主住所地(轉入地)交易二手車的,由轉入地車輛管理所直接辦理車輛查驗、登記,群眾無需再返回登記地驗車、辦理轉出,變“兩次登記查驗”為“一次登記查驗”。
05跨轄區轉移登記無需再提取紙質檔案
辦理跨轄區轉移登記業務時,機動車檔案資料實行電子化網上轉遞,群眾無需再提取紙質檔案。機動車在轉入地交易的,現機動車所有人可以通過互聯網平臺或者向轉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在轉出地交易或者因其他原因發生所有權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向轉出地車輛管理所申請。
新措實施后,辦理二手車業務將更加便捷,又要劃重點了,需要注意的是:試點期間,僅在試點地方之間辦理二手車異地交易登記適用該措施。對非試點與試點地方之間、非試點地方之間辦理二手車交易登記的,仍按照原規定執行。
06老年人駕駛證業務可由親友代辦
新措實施后,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可使用親友的“交管12123”APP賬號,由親友代辦網上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業務。
代辦范圍包括:補換領機動車號牌、補換領機動車行駛證、補領檢驗合格標志、免檢車申領檢驗標志、駕駛證期滿換證、達到規定年齡換領駕駛證、駕駛證遺失補證、駕駛證損毀換證。
需要強調的是:一次代辦僅限辦理單筆機動車或駕駛證業務。
為老年人代辦業務的,需系統對老年人進行實人認證,上傳老年人的內地居民身份證或者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審核后予以辦理業務。
07出國(境)人員延期換領駕駛證
委托申請延期:對出國(境)人員因新冠疫情無法回國(入境)及時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業務的,可以委托國(境)內人員申請延期辦理。對無法提交身份證明、委托書原件的,可憑復印件或者影像打印件辦理延期業務。
該措施適用于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至2021年12月31日,因駕駛人在國(境)外未按規定時限換證、審驗導致駕駛證被注銷的駕駛人,辦理業務時應當核查該駕駛人出國(境)記錄。
駕駛人在2021年6月1日以后回國(入境)的,駕駛人應當在首次回國(入境)后6個月內辦理駕駛證換證、審驗手續。
駕駛人在2021年6月1日前已經回國(入境)的,駕駛人應當在6月1日開始6個月內辦理駕駛證換證、審驗手續。
對符合救濟措施條件的,按規定恢復駕駛資格。疫情發生以來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駕駛證狀態變為“注銷可恢復”的,直接予以恢復;期間駕駛證狀態變為“注銷”的,科目一考試合格后予以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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