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我院指定,近日,寶安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依法對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原黨委副書記、第一副局長何帆(副處級)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何帆在擔任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治安科科長、南山派出所所長,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黨委副書記、第一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合計人民幣586萬元和美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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