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記者從生態環境部獲悉,中央環保督查組發現羅平鋅電重金屬污染隱患問題沒有解決,且呈進一步加重之勢,對珠江上游水環境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敷衍整改
2016年,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指出,云南部分區域流域重金屬污染持續加重。曲靖市32.8萬噸各類涉重金屬廢渣無法得到安全處置。
2016年12月,曲靖市制定的《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提出:“2018年底前完成羅平鋅電10萬噸含鉛廢渣無害化處理。”但在實際工作中沒有落實到位。對此,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于2018年3月專門致函云南省,通報有關情況,督辦加快整改。
環境部表示,根據“回頭看”督察要求,中央第六環保督察組專程來到珠江上游南盤江流域的羅平縣,直奔羅平鋅電檢查整改落實情況。經查,該公司在整改工作中,假裝整改、敷衍整改,廢渣違規堆存依然如故,而且舊賬未還,又欠新賬。
含鉛廢渣未處置
中央環保督察組現場檢查發現,羅平鋅電的環境污染問題主要包括,截至今年6月仍有10萬噸含鉛廢渣未安全處置,廠區管理混亂,污水橫流。
第一輪環保督察反饋后,公司根據曲靖市督察整改方案,制定了10萬噸含鉛廢渣處置方案。經核查,公司堆存含鉛廢渣數量實際遠超10萬噸,雖然開展了一些處理工作,但截至2018年6月仍有近10萬噸尚未安全處置。更為嚴重的是,與原堆場臨近的另一堆場還堆放著大量含鉛、鋅、鎘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鈣渣,沒有臺賬,管理粗放,數量不詳。
據督察人員估測,堆放總量應在10萬噸以上,且堆存高度遠超于地面,受雨水沖刷,鈣渣與雨水形成的混合物四處流淌,現場一片狼藉,環境隱患突出。
此外,廠區管理混亂,污水橫流。根據規定,鉛鋅行業企業生產廢水重金屬污染物應實現車間達標排放,并建設初期雨水收集系統,確保生產廠區含有重金屬污染物的廢水、初期雨水不外排。
但督察人員檢查發現,該公司電解車間管理混亂,不但未按要求收集高濃度重金屬廢水進行處理,實現車間達標排放;而且將沾染有高濃度重金屬污染物的電解板隨意露天堆放,嚴重污染環境。
廠區沒有建設初期雨水收集系統。現場檢查時正值雨后,地面散落的含重金屬廢渣、粉塵經雨水沖刷進入雨水溝,最終匯入廠區低洼處。由于收集池容積小,大量雨水混著含有重金屬的污水溢流至廠區道路,廠區污水橫流。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18
頭條 22-01-17
頭條 22-01-13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06
頭條 22-01-05
頭條 22-01-05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29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2
頭條 21-12-20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09
頭條 21-12-08